广大老年朋友们:
为了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优惠政策,本着为老服务的原则,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、幸福感,按照《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》(陕西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57号)有关规定,现将2020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《陕西省敬老优待证》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时间及范围
1、除节假日外,工作日都可办理。
2、韩城市户籍65周岁以上老年人。
二、办理流程
具有韩城市户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—>本人(亲属)持老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—>户籍所属辖区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进行信息扫描—>陕西省制证中心统一制证—>一个月后本人(亲属)持老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辖区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领取。
三、证件升级
因证件升级,现将在2012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(证号:陕证-0005810005577至陕证-0012010019370)期间办理的《陕西省敬老优待证》进行升级,若在本时间内需要优待证升级的老人,需本人(亲属)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旧证件到辖区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进行办理并换取新证件。2018年1月至今办理的《陕西省敬老优待证》是最新版,不需升级换发。
四、优惠政策
1.免费进入公园、旅游景点、风景名胜区、博物馆、纪念馆等;
2.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;
3.就医时,优先挂号、检查、化验等;
4.每年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;
5.优先购买机票、车船票;
6.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有关优待服务;
7.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优待服务;
注意事项:
1.办理《陕西省敬老优待证》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2.《陕西省敬老优待证》仅限老年人本人享受优待时使用,持证人根据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。
3.老年人因遗失、污损等原因,要补办或更换《陕西省敬老优待证》。
4.违反本规定,转借、冒用、涂改或者买卖《陕西省敬老优待证》,情节轻微的,由发证部门进行批评教育;情节严重的,由发证部门收缴《陕西省敬老优待证》,并取消其享受优惠待遇的资格;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,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请广大老年人按本次通知要求进行办理及升级,并相互转告!
咨询电话:0913-5236255
0913-5302171
韩城市卫生健康局
2020年4月20日 渭南·韩城